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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鄱陽這些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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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k.com于 2024/02/03 22:17:19 發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鄱陽發布
作者:鄱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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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通告如下:(二)鄱陽鎮管轄的行政區域(桂灣、桂湖、桂中、道汊、嶺曹、鄧家六個村委會除外);禁放區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需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調整的,由縣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布。(二)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三)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氣站及糧、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銷售、儲存、使用場所;(六)工廠、礦山內嚴禁煙火的場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三、鄱陽鎮、饒州街道、饒豐鎮、團林鄉承擔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體責任,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共同維護城市環境。四、全體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模范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并教育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自覺遵守。違反規定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由所在單位依照職責權限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處理。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區或禁燃場所內及其周邊地帶的合理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統一、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六、在禁止燃放區域內的賓館、酒店、婚慶、殯儀等經營者應當告知服務對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對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當及時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舉報。七、逢重大慶典和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提請,經許可方可進行燃放。作出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將許可燃放的時間、地點、種類、規格、數量向社會公告。八、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機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九、請廣大民眾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2345、110)。
附件:鄱陽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示意圖